临办(2010)69号
中共临湘市委办公室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开展
募集赈灾资金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今年7月份,我市连续遭遇特大暴雨袭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亿多元,受灾人口20多万,灾区的重建急需大量资金。为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各单位和社会各界开展募集赈灾资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坚持“全民参与、自愿捐赠”的原则,采取政府行政推动和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方式,筹集灾区重建资金,帮助灾区恢复生产,安置受灾群众,关爱灾区人民群众。
二、 募集范围: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厂矿企业、在职干部、职工、人民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
三、 募集任务: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各单位的个人捐款,处级干部、科级干部、普通干部职工,一般分别按人平300、200、100元标准捐赠,多捐不限;单位捐款,根据在职干部职工人数和经济状况捐赠。市直单位所捐款项,由单位统一募集;各乡镇(办事处)按属地管理原则,募集辖区内人员捐赠资金;人民教师捐赠由教育局负责募集;全市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募集资金工作由市交警大队负责;厂矿企业由市工业局和市工商联负责组织募集。所有募集资金进入市赈灾资金专户管理。
四、 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本次募捐活动,市委、市政府成立募捐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魏新咏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其良任常务副组长、副市长马榕任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定一名主管领导负责该项工作,要把这一活动作为执政为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实际行动,抓紧抓好抓落实。
2010年7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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