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临湘市慈善总会的
有关情况说明
我受筹备小组委托,就成立临湘市慈善总会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名称问题
慈善组织名称,经查询全国各种慈善组织注册情况,有慈善总会、慈善会、慈善协会、慈善基金会等名称冠名,考虑到国家、省、岳阳均以总会冠名,我市原拟定名称为“临湘市慈善会”,后经上报主管部门提议,并考虑到我市以后慈善事业的发展,慈善工作将拓展到乡(镇)。为便于指导全市慈善工作,加之慈善机构只是业务指导,是独立社会团体。我市慈善冠名以“临湘市慈善总会”较为适宜。因此,其名称确定为“临湘市慈善总会”。
二、关于机构设置问题
善机构设置是慈善组织的核心,我市慈善总会确定理事会为本会最高决策机构,理事会分为单位理事和个人理事。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便于开展慈善工作,在组成理事会的基础上,分别设立了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从理事选举产生,并聘请4位在职市级领导担任慈善总会名誉会长。同时由会长、常务副会长组成会长办公会议,负责处理重大日常事务,并确立了办公室为本会工作机构,负责本会的日常工作,秘书长为本会法人代表。我市慈善总会机构设置主要是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参照湖南省慈善总会和岳阳市慈善总会机构设置等情况确定的。
三、关于组成人员候选人提名问题
我市慈善总会根据组成机构设置,确定理事会候选人43名,其中单位理事24名,名誉会长4名,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7名,副会长11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办公室主任1名,组成人员候选人提名情况如下:
(一)名誉会长(4人)
任茂辉 市委副书记
谈正红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肖太明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皮梅芳 市委常委、副市长
(二)理事候选人
马津川 桃林镇镇长 (单位理事)
方正雄 一中校长 (单位理事)
兰杨杰 烟草局局长 (单位理事)
卢盛贵 人民医院院长 (单位理事)
刘岳旭 财政局局长 (单位理事)
刘映民 长安镇镇长 (单位理事)
李志宏 国土局局长 (单位理事)
李隆文 移动公司经理 (单位理事)
李征雷 市交通局局长 (单位理事)
李炎利 市建设局局长 (单位理事)
李明利 市广播局局长 (单位理事)
李名根 市水利局局长 (单位理事)
李炎岳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单位理事)
李垂利 羊楼司镇镇长 (单位理事)
杨梦雄 市电信公司经理 (单位理事)
杨发君 江南镇镇长 (单位理事)
余 浩 市卫生局局长 (单位理事)
邹坤光 市公安局局长 (单位理事)
周 琦 市劳动局局长 (单位理事)
周良森 市二中校长 (单位理事)
张敦义 市教育局局长 (单位理事)
姚维平 市电力局局长 (单位理事)
喻小平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单位理事)
潘关许 市林业局局长 (单位理事)
王建军 大地飞鹰出租车公司经理
刘岳生 市委政法委原书记
刘红梅 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
李国武 临湘市富食村总经理
李子成 建筑工程项目经理
李建利 亿利达建筑公司经理
汤胜保 市民政局副局长
许德军 临湘驻深圳办事处
杨 伟 个体劳动者协会会长
陈水平 兴平宾馆经理
余 良 桃矿工贸公司经理
余 华 三强矿石粉厂经理
汪玲君 智远电脑学校校长
周满林 大自然食品公司经理
罗建新 临湘驻深圳办事处主任
徐和平 市民政局局长
梅馥葆 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彭丙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曾凡雄 凡泰矿业公司经理
(三)会长候选人:梅馥葆(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四、常务副会长候选人:
彭丙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岳生 市委政法委原书记
徐和平 市民政局局长
刘岳旭 市财政局局长
李国武 临湘市富食村总经理
曾凡雄 临湘市凡泰矿业公司经理
王建军 临湘市大地飞鹰出租车公司经理
(四)副会长候选人
兰杨杰 市烟草局局长
李隆文 市移动公司经理
李子成 建筑工程项目经理
李建利 亿利达建筑公司经理
汤胜保 市民政局副局长
阮炎林 凡泰矿业公司经理
杨梦雄 市电信公司经理
余 良 桃矿工贸公司经理
余 华 三强矿石粉厂经理
陈水平 兴平宾馆经理
姚维平 市电力局局长
(六)议秘书长候选人:徐和平(市民政局局长)
(七)副秘书长候选人:汤胜保(市民政局副局长)
(八)办公室主任:刘红梅
以上名誉会长、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候选人的提名主要根据以下6个原则确定的。一是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慈善机构属性及工作特点。如会长候选人,不能由在职市级领导担任,须由退线且德高望重、威信高、社会活动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的老领导担任。二是参照省、市作法的原则,根据省、岳阳慈善总会组成任职情况,对我市慈善总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名誉会长和部分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会成员和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候选人建议名单。 三是遵循社会知名度的原则,如吸收知名企业法人、知名人士、民营企业家、税利大户法人等参加慈善总会任职。四是有善举讲贡献的原则。五是有利于发展慈善事业的原则。如:吸纳相关职能部门、重要乡镇分别参加本会。六是尊重本人意愿的原则。
四、关于慈善总会章程制订问题
慈善总会章程是本会开展工作的法则,本着社会团体坚持“自主、自治、自律”管理原则的基本精神。并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体和省、市慈善总会章程基本框架和内容。也结合了本会和本地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共7章44条的临湘市慈善总会章程。第一章共5条,分别就慈善总会名称、性质、宗旨、主管部门及本会会所等予以确定。第二章共1条6个方面,主要是界定了本会的业务范围,也可以说是慈善总会的工作任务、概括六句话,即:筹集善款、帮困救助、紧急救助、社会福利、对外交流与合作、其它工作。第三章组织机构共23条,是本章程的重要章节,分别就理事的结构(单位和个人)任期、资格、产生、罢免和增补理事的权利和义务;理事会职权、会议召集、理事会决议的主要事项;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的条件、产生、职权;常务会长办公会议组成及决议事项,本会法人代表、日常办事机构、聘请名誉会长、形象大使、爱心大使等等,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其组织严密,决策程序清楚,职责、权利、义务明确,具有较强的操作性。第四章资产管理共15条,是制定慈善总会章程的重要方面,本章节不仅涉及到慈善总会依法依规开展募集活动,明确捐赠资金使用范围,依规管好用好本会资产,而且更涉及到本会的社会公信度,涉及到公众的慈善意识强弱、涉及到本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在制订本章节时,把本会资产来源,款物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保值增值,接受社会监督和捐赠人查询,财务帐目,专职工作人员(会计)收支预决算等均制订了严格的规定。使资产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开透明。第五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剩余财产处理,第六章章程修改,第七章附则,三章共九条,主要是按法定程序和社会团体章程要求就相关问题予以明渐。是规范本会管理,加强本会自身建设,完善本会章程的必要章节。
五、关于资金管理办法制订问题
为加强慈善总会资金管理,增强社会公信度,虽然市慈善总会章程中对慈善资产作了一些原则上的规定。但在管理、使用等方面在操作上不具体。因此,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社会团体设立专项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遵照财务管理“严格、规范、一致性的原则”制订了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分为总则、资金来源、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原则、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及资金管理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其中,总则共5条,对资金的管理、使用、实施救助后剩余资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意向、冠名等根据本会性质和宗旨进行了具体界定。资金来源共5条,明确了本会资金募集渠道,资金募集共5条。确定了募集资金原则、募集办法、操作方法等资金使用原则及资金使用范围共9条,分别就募集资金类别。使用途径、使用范围等,界定了使用项目救助对象及其它支出内容。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共3条,分预算内和预算外项目,分额度、分定向和不定向等明确了审批程序和组织实施办法,资金管理共5条,主要是年度收支预决算,财会人员、各项监督接受查询等均提出了具体要求。
六、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募集资金办法制订问题
本办法制订,主要是调动社会力量,宣传提高慈善意识,规范社会募集行为,发展壮大慈善事业,本办法制订参照了湖南省慈善总会组织社会力量募集资金办法,本办法共9条,分别就制订目的、社会募集管理、劝募人职责、劝募费用比例、工作经费、荣誉奖励、物质处理等方面制定了明确的规定。既符合法规要求,又具有原则和操作性,是以后本会动员社会力量募集慈善款物管理的法则规定。